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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跟物业合同解聘?

2022-10-08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

  周纯律师,武汉专业资深合同律师,现执业于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吗?

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的情形时常发生,原因不一而足,不少业主会因此而认为其可以拒交物业费,从而引发与物业公司的纠纷的现象也较为普遍。事实上,业主并非不可以因物业合同到期未续签而拒交物业费,而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业主仍然应当交纳物业费。


物业合同到期,但未被决议解除的,业主要交物业费


在物业服务合同期满时,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没有明确表示是否与原物业公司继续签订合同,亦未明确要求原物业公司退出,而物业公司仍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可以认为双方之间形成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


因此,物业合同到期没续签,物业服务公司以实际行动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业主也实际上享受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理应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不可拒交物业费。


如小区A与物业公司B之间的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小区A因业主没有时间等原因导致未能召开业委会及业主大会表决,是否继续和B续约,B此后一直按照原来的物业合同提供物业服务,那么A小区业主就应当交纳相应物业费。


物业合同到期,已被决议解除的,业主可以不交物业费


当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前,小区业主大会或业委会通过会议,明确表决解除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要求物业公司限期搬走的,物业公司应当在物业合同到期后在限期内搬走。如果物业公司拒绝搬走,强行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那么物业公司不能以提供“实际物业服务”来收取服务费,此时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


如果因小区物业费用发生纠纷,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大家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资料,以便物业公司“恶人先告状”时,有证据进行打官司,或者可以选择主动委托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追究物业公司的责任。



物业合同快到期,怎么跟物业合同解聘?

小区业主觉得物业公司的服务不好,或想更换物业公司时,一般都会在物业合同到期时才着手解聘物业的事宜。这时是要怎样解聘物业,要经过哪些程序才能更换物业公司,要是业主不知道的话,易引发法律纠纷。


在物业合同到期时,业主想要解聘物业公司的,需要通过业主大会进行:


按规定,小区业主是有权选聘、解聘物业公司的,但必须是通过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进行。


因为物业公司的选聘、解聘,关系到全体业主的利益,理应由全体业主的意志确定的物业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因此,在物业合同到期时,全体业主可以提前三个月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是否解聘物业公司,只要业主大会过半数同意,就可以解聘物业公司了。


只是在实践中,经常会遇到以下两个问题:


1、小区难以召开业主大会或没有业主委员会。这是很多小区都会出现的一种情况,但业主想要解聘物业公司的,就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并且半数以上的业主通过解聘决议,否则无法解聘物业。


其实这也是一个选任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好机会,借助召开业主大会的时机促成业委会,以后处理小区事务就省时省力了,可以说是一劳永逸的事情。


2、小区原物业在合同到期后,耍赖强留在小区。尽管这些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政府的整治,物业强买强卖的现象少了,但是仍然有小区会出现这种情况。这时,业主可以向当地的政府主管部门反映投诉,又或者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要求原物业公司交接工作后,搬走,并赔偿损失。


当然了,在物业合同到期的时候,可以提前与物业公司沟通,双方就解聘事宜达成一致意见,避免引起各种纠纷。在遇到物业合同解聘纠纷就要及时通过法律维权,可以向专业物业合同律师寻求帮助,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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